河南人 发表于 2021-12-13 14:25:36

关于校内禁行电动车、摩托车的通知

各单位:为解决校内电动车、摩托车乱停乱放、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,营造和谐有序、安全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,经学校文明校园建设系列专题会议研究决定,自2021年12月12日起,在学校明伦校区、金明校区内禁行电动车、摩托车,校内设置临时集中停车区,对入校车辆进行统一管理。具体安排如下:一、临时集中停车区地点(一)明伦校区1.东操场西侧南北路上(靠路东侧停放)。从南大门进校后右转,直行100米左转即到;从东大门直行至法学院左转即到。2.十号楼前人行道南侧——老图书馆后墙区域。从西大门进校直行至十号楼即到。(二)金明校区1.校医院大楼西侧路上和北侧环形空地。开放小西门,从小西门进门右转即到。2.志义体育场门前广场。开放东大门,从东大门进校100米右转即到。(7号楼东侧树下停车场作为备用区)3.校北大门、西大门、21号院北门禁止电动车、摩托车进校。二、车辆管理1.进入学校的电动车、摩托车须停放在临时集中停车区,禁止在校区内随意骑行。2.校区内住宿师生的电动车、摩托车存放在就近临时集中停车区,禁止在校区内随意骑行。3.对工勤人员、身体有特殊情况者的相关车辆进行分类管理。各单位汇总相关信息,向保卫处提出申请;保卫处为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和标识,车辆方可通行。4. 逐步移除校内充电桩,尽可能减少安全隐患。5. 倡导“绿色、低碳、安全、健康”出行,每天步行一万步,健康工作五十年,幸福生活一辈子。三、监督考核1. 对于不按规定在校园内骑行,或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车辆者,保卫处将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;相关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,不允许再进入学校。2.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校内交通安全和师生诉求,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,一切为了师生,一切服务师生。师生对校园安全和育人环境满意度将被作为重要参考内容,纳入学校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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